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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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險人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編製下列各款報表: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產負債明細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收入成本明細表。 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特別準備(金)計算表。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計算表。 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款準備(金)計算表。 五、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金運用明細表。 六、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費用明細表。
- 2.保險人應按月編製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報表,並於次月二十五日前將資料傳送至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
- 3.保險人應編製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半年度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於每年八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第二款至第四款報表並應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於每年八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
- 4.保險人應編製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之年度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於次年三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報表並應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於次年三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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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9條,保險人應按照主管機關所規定的格式,編製下列各款報表: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產負債明細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收入成本明細表:這些報表是用來呈現保險人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中的資產負債情況和收入成本情況的。 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特別準備(金)計算表:這個報表是用來計算和呈現保險人為特殊情況所需的保留金。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計算表:這個報表是用來計算和呈現保險人為未到期之保費所需的保留金。 4.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款準備(金)計算表:這個報表是用來計算和呈現保險人為賠款所需的保留金。 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金運用明細表:這個報表是用來記錄和呈現保險人對於資金的運用情況。 6.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費用明細表:這個報表是用來記錄和呈現保險人在業務運作中的費用情況。 根據該條法規,保險人應按月編製第一款至第五款之報表,並在次月二十五日前將資料傳送至主管機關指定的機構。此外,保險人還需編製第一款至第五款之半年度報表,並於每年八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而第二款至第四款報表需要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后,方可報送主管機關。最後,保險人應編製第一款至第六款之年度報表,並在次年三月底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后報送主管機關。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報表也需要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后才可報送主管機關。 以上回答來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9條的規定。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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