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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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營本保險之財產保險公司,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財產保險公司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經營本保險之營業計畫書。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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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財產保險公司在申請許可時需檢附以下文件:一、財產保險公司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申請書;二、經營本保險的營業計畫書;三、根據主管機關規定需要提出的其他文件。 例如,參考資料《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申請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財產保險公司需要提出經營本保險的營業計畫書,這是申請許可的其中一項要求。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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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