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22條,經紀人若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則有權同時申領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這表示一個經紀人可以在同一時間內執行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業務,並且必須擁有相應的執業證照。例如,如果一位經紀人通過考試獲得了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資格,他可以向相應的機構申請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經紀人的執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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