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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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三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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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第1條,該規則是根據保險法第165條之三所訂立的。保險法第165條之三是關於設立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的規定。該條規定了保險業者可以依法成立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公會的目的是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維護業界權益以及協調業務活動等。這些規章的制定旨在正確遵守保險法以確保業界的秩序和效率。具體公會的組織結構、會員資格、行為規範等內容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保險法條文和相關組織的章程或規定。
- 保險法法規
- 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三條文
- 保險法 第 165-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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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