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36

快速跳轉

保險業除經主管機關准或另予規定外,財務報告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七十五日內,依本準則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理)事會通過及監察人(監事)承認之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並提報主管機關,本國保險業並應於提經股東會承認後,十五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但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外之公開發行保險業,得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完成編製程序並提報主管機關。 二、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依本準則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理)事會通過及監察人(監事)承認之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 三、於每會計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四十五日內,依本準則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理)事會之合併財務報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6 條的規定,保險業在以下情況下應該辦理財務報告: 1. 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 75 天內,應根據該準則的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的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並提交主管機關。對於國內保險業,應在股東會承認後的 15 天內提交主管機關供查閱。不過,非上市的保險業作為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可以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完成編製程序並提交主管機關。 2. 每半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 2 個月內,應根據該準則的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的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 3. 每個會計年度第一季和第三季結束後的 45 天內,應根據該準則的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核閱並提交董事會的合併財務報告。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6 條的規定,保險公司應按照規定的時間表編製財務報告。例如,每年年底後的 75 天內,保險公司應該提交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並監察人承認的合併財務報告給主管機關。這些報告應包括財務報表等文件,並且必須遵守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的要求。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監察人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6 條規定:「保險業除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另予規定外,財務報告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七十五日內…」(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