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44-9

快速跳轉
  1. 1.股東會視訊會議分下列二種: 一、視訊輔助股東會:指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股東得選擇以實體或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二、視訊股東會:指公司不召開實體股東會,僅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2. 2.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3. 3.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4. 4.於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修正發布日起一年內,且未經章程載明得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者,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5. 5.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經經濟部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以視訊會議方式開會者,得不受第三項應以章程載明規定之限制。
  6. 6.發生前項經經濟部公告之情事時,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公司如有變更召集方式且已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召集通知者,得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告股東會召集方式之變更。 二、公司如召開視訊股東會,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之替代措施者,股東欲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時,應先向公司提出申請,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併同寄送給股東之規定。 三、其他經本會規定之必要緊急措施。
  7. 7.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會視訊會議時,準用本章規定,並得不受第三項經董事會決議之限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44-9 條規定了以下事項: 1. 股東會視訊會議分為兩種:視訊輔助股東會和視訊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是指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方式輔助,股東可以選擇以實體或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則是指公司不召開實體股東會,僅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只能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2. 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視為親自出席。 3.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非另有規定,應在公司章程中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視訊股東會的召開應經由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和出席董事過半數的同意。 4. 在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修正發布後的一年內,且未在章程中載明可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的情況下,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應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和出席董事過半數的同意。 5. 在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況下,經經濟部公告允許公司一定期間內以視訊會議方式開會時,公司不受章程載明規定的限制。 6. 在經經濟部公告的情況下,公司可經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並可以進行以下事項:(1)如果公司已寄發或以電子文件方式發送股東會召集通知,可以在公司指定的資訊申報網站公告股東會召集方式的變更;(2)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的股東,提供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的替代措施;(3)其他本會規定的必要緊急措施。 7. 如果股東會是由董事會以外的人召集的視訊會議,則適用本章規定,并且不受董事會決議的限制。 參考資料: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最新版本)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44-9 條規定:「股東會視訊會議分下列二種: 一、視訊輔助股東會:指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股東得選擇以實…」(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44-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