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董事、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異動,該證券交易所應於異動後五日內,申報本會核備。
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43條,當證券交易所的董事、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有異動時,該證券交易所應在異動後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備。這意味著證券交易所必須在發生異動後的五天內將該異動報告給主管機關並經核准。相關資料需要從最新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條文中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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