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之業務人員,於證券交易所營業處所或集中交易市場執行營業行為時,應穿著規定服裝,並佩帶證券交易所所核發之識別證;非經登記之證券交易所業務人員,不得執行第三條所定之業務。
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47條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人員在證券交易所的營業處所或集中交易市場執行業務時,必須穿著規定的服裝並佩戴該交易所核發的識別證。沒有經過登記的人不得執行《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3條所規定的業務。 根據資料,證券交易所的業務人員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和規範,並且在執行業務時要穿著特定的服裝並佩戴識別證,以便辨識他們的身份和職責。未經登記的人員則被禁止執行相應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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