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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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其保存期限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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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關於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11 條,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的規定,這些文件的保存期限應依該表辦理。具體保存期限的長度需要參考該表的相關規定。根據最新的資料,台灣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中,並沒有對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的保存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因此,根據目前提供的資料,無法確定這些文件應該保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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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