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依證券交易法之有關規定處罰之。
根據上述法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依證券交易法之有關規定處罰。根據參考資料,該條款的具體適用規定可以參考證券交易法第177條第3款,依該規定違反證券管理機構所訂規則者,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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