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62

快速跳轉

有價證券持有人申報公開招募時,應檢具公開招募說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開招募之動機與目的。 二、公開招募價格之訂定方式與說明。 三、證券承銷商提出之評估報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的處理準則第62條,根據上述資料內容並無提及具體明確的內容,因此無法針對該法條進行逐條釋義。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2 條規定:「有價證券持有人申報公開招募時,應檢具公開招募說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開招募之動機與目的。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