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9

快速跳轉

證券商經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後,其依規定所報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未達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條件者,由主管機關通知其應於一年內補正,逾期不補正者,廢止其核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9條,一旦證券商的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淨值未達到第3條第1款的規定條件,主管機關將通知證券商應在一年內補正。如果超過補正期限而未進行補正,主管機關將廢止該證券商的核准。這意味著證券商必須按照法規要求保持足夠的財務實力,否則將面臨廢止核准的風險。 參考資料: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E0050055)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證券商經核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後,其依規定所報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未達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