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8條的規定,會計師在執行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時,審查的範圍應該是涉及受查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與外部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的事項。保障資產安全的含義是指要確保資產不會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取得、使用或處分。 參考資料: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財政部會計處理準則公告第255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