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15

快速跳轉
  1. 1.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或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該專責顧問部門之業務管理,除本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信託業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本章與第五條第三款規定。
  2. 2.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保險業或信託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除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保險法信託業法另有規定外,準用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5條的兩項規定: 1. 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或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該專責顧問部門之業務管理,除本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信託業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本章與第五條第三款規定。 2. 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保險業或信託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除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保險法或信託業法另有規定外,準用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的參考資料,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或信託業在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需要遵守本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信託業法或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此外,還需要遵守第五條第三款中的規定,而具體的適用內容可以參考這些相關法律。同樣地,針對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保險業或信託業,也需要遵守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保險法或信託業法的相關規定,以及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的具體規定。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要求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和信託業在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遵守相關的法規並確保業務的正確執行。具體的範例可能需要參考具體的法律文件,以便更好地理解其中的要求和限制。

  • 證券交易法法規
  • 期貨交易法法規
  • 信託業法法規
  • 第五條第三款條文
  • 保險法法規
  • 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第 15 條規定:「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或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該專責顧問部門之業務管理,除本法、證券交易…」(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