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5-1

快速跳轉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收取或支付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對市場及公司財務之影響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第 5-1 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經營業務時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進行,並且在收取或支付費用時,應考慮相關的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以及對市場和公司財務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同時,在從事業務時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客戶或進行活動。 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經營業務時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並且避免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活動。藉由考慮相關成本、風險、利潤和影響因素,可以確保業務運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利用這個規定,投資者可以期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供公平價格並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或風險。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第 5-1 條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收取或支付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第 5-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