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資產型基金應於基金名稱中標明多重資產字樣。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第31-2條,多重資產型基金應於基金名稱中標明多重資產字樣。這表示當一個基金是多重資產型基金時,基金名稱必須清楚標示其多重資產的特性。這條規定的目的在於讓投資人一目了然地辨認出該基金的投資策略和風險分散程度。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基金的投資組合包含股票、債券和不動產等多種資產類別,該基金的名稱應包含「多重資產」這個字樣,例如「ABC多重資產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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