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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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會議之表決應以投票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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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第16條,受益人會議的表決應以投票方式進行。這表示在受益人會議上,受益人擁有投票權,可以透過投票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選擇。具體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法規或文件,以及適用的具體情境來確定。
- 受益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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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