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10

快速跳轉
  1. 1.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本會申報: 一、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二、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異動。 三、參加人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開戶或銷戶。 四、股權異動。 五、其他經本會規定應申報事項。
  2. 2.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情事,應於事實發生後或異動後五日內向本會申報;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情事,應將異動情形按月彙報本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10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有以下情事之一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1. 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 2. 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的異動。 3. 參加人在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開戶或銷戶。 4. 股權的異動。 5. 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申報的事項。 根據第1款和第2款,情事發生後或異動後的五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而第3款和第4款的情事,則應按月彙報主管機關。 參考資料: -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8)

  • 監察人名詞
  • 參加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 10 條規定:「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本會申報: 一、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二、董事、監察人或經…」(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