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通知而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國外期貨交易法第43條,對於依該法所處之罰鍰,經通知而逾期不繳納者,應移送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這表示如果一個人被罰款,並且逾期未支付,相關機構可以將案件提交給法院,以進行強制執行,迫使該人支付罰款。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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