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34條,期貨結算機構經理人應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 期貨機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 2. 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三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 3. 曾任期貨、證券、金融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任薦任職以上或相當職務者。 4. 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副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 5. 具備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有事實足證明其具備期貨相關專業知識,可健全有效經營期貨業務者。 以上資料來自於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34條的規定。依據此規定,期貨結算機構經理人必須具備一定的工作經驗和職務背景,或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並有足夠的證明材料。此規定旨在確保期貨結算機構經理人具備必要的知識和經驗,以確保期貨業務的健全運作。 例如,如果一個人在期貨機構工作超過二年並擔任經理或以上職務,則符合第一項的資格要求。另一個例子是,如果一個人在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工作超過三年並擔任經理或以上職務,則符合第二項的資格要求。這些例子說明了不同資格要求的具體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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