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產負債表之權益項目與其內涵及應揭露事項如下: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包括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及其他權益。 - 股本指投入資本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的股東權益。 - 資本公積指期貨商發行金融工具所產生的股本交易溢價。 - 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及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 - 其他權益包括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避險工具之損益、重估增值等累計餘額。 - 庫藏股票指公司持有的股份,按成本法處理並列為權益減項。 - 非控制權益指子公司的權益中非直接或間接歸屬於母公司的部分。 - 他業兼營期貨業務者在編製期貨部門財務報表時,應單獨列示指撥期貨部門專用的營運資金。 - 期貨商可選擇將確定福利計畫的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並在附註中揭露。若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權益,則後續期間不得重新分類至損益或轉入保留盈餘。 參考資料: -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6條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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