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19

快速跳轉

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三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三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19條,如果犯罪人被判罰金達到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但無力完納,則他的易服勞役期間將在二年以下,並且根據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來折算。如果被判罰金達到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但無力完納,則他的易服勞役期間將在三年以下,並且根據罰金總額與三年之日數比例來折算。 這項法規主要是針對金融犯罪的懲處。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19條的規定,如果犯罪人被判罰金達到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但無力完納,他將需要進行易服勞役,並且這段刑期將不會超過二年。同樣地,如果被判罰金達到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但無力完納,他的易服勞役期間將不會超過三年。折算標準是根據罰金總額與相應刑期的比例來計算的。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某人因犯有金融犯罪被判罰款新臺幣六千萬元,但他無力完納這筆罰款,根據這項法規,他將被要求進行最多兩年的易服勞役,並且易服勞役的折算標準將根據罰金總額與兩年的日數比例來計算。 請參考下列參考資料: 1.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90101)

立法沿革 1

(0930611 制定)

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三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三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立法理由依刑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易服勞役期限不得逾六個月(修正草案修正為一年),惟法院依本法相關規定併科巨額罰金時,如僅執行六個月,實無法嚇阻犯罪,與高額罰金刑之處罰意旨有悖,爰參酌農業金融法第五十八條之立法例,將易服勞役期間依其罰金總額提高為二年或三年以下,並依罰金總額與勞役期間之二年或三年折算其比例。

  • 罰金名詞
  • 完納名詞
(0930611 制定)

依刑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易服勞役期限不得逾六個月(修正草案修正為一年),惟法院依本法相關規定併科巨額罰金時,如僅執行六個月,實無法嚇阻犯罪,與高額罰金刑之處罰意旨有悖,爰參酌農業金融法第五十八條之立法例,將易服勞役期間依其罰金總額提高為二年或三年以下,並依罰金總額與勞役期間之二年或三年折算其比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19 條規定:「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1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