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 6 條
總代理人、銷售機構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境外基金交易,其申購、買回或轉換應留存完整正確之交易紀錄及憑證,並應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6條的規定,總代理人、銷售機構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境外基金交易,需要留存完整正確的交易紀錄及憑證,并按照洗錢防制法的要求辦理。由於我沒有提供相關參考資料,所以無法提供具體的例子。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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