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第8條的規定,櫃檯買賣事業在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並依法登記之後,需要向國庫繳存營業保證金。這個保證金的金額是根據公司的實收資本額計算,約為實收資本額的百分之五。 舉例如下,假設一家櫃檯買賣事業的實收資本額為1,000,000元,根據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第8條的規定,這家公司需要向國庫繳存50,000元作為營業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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