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11

快速跳轉
  1. 1.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擔保比率向借券客戶收取擔保品或由客戶提供銀行保證。
  2. 2.前項擔保品種類以下列為限: 一、現金。 二、中央登錄公債。 三、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
  3. 3.證券商應逐日計算每一客戶所繳擔保品價值與證券商貸與客戶有價證券金額之比率,其低於規定之比率時,應即通知客戶於限期內補繳差額。
  4. 4.擔保品價值之計算方式、更換、比率及補繳期限,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5. 5.證券商向客戶借入有價證券,應按月提撥借入有價證券總金額一定比例之履約保證金
  6. 6.前項履約保證金應向證券交易所繳存,其繳存、保管、給付及退還之管理辦法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 1.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時,應按照主管機關的規定收取借券客戶的擔保品或要求客戶提供銀行保證。 -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11條(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70076) 2. 前項所提到的擔保品種類限制如下: - 現金。 - 中央登錄公債。 - 能夠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有價證券。 -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11條(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70076) 3. 證券商應該每天計算每個客戶所提供的擔保品價值與證券商貸予客戶的有價證券金額的比率,當比率低於規定比率時,證券商應立即通知客戶,在限期內補繳差額。 -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11條(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70076) 4. 擔保品價值的計算方法、更換、比率和補繳期限由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制定,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11條(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70076) 5. 證券商向客戶借入有價證券時,應按照一定比例提撥借入有價證券總金額作為履約保證金。 -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11條(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70076) 6. 前項所提到的履約保證金應存放在證券交易所,其存放、保管、支付和退還的管理辦法由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制定,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11條(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70076)

  • 主管機關名詞
  • 擔保名詞
  • 核定名詞
  • 履約保證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擔保比率向借券客戶收取擔保品或由客戶提供銀行保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