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標準所稱期貨信託事業,指以經營募集期貨信託基金發行受益憑證,並運用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為業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