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4

快速跳轉

期貨信託事業之名稱應標明期貨信託字樣。但依第三章規定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交易法第82條的解釋,期貨信託事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業務:募集信託基金發行受益憑證,並運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根據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4條,期貨信託事業的名稱應標明「期貨信託」字樣,除非根據第三章的規定兼營期貨信託業務,才不需要在名稱中使用「期貨信託」字樣。 以下是相關資料: 根據《期貨交易法》第82條第3項,期貨信託事業的設置標準及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依此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現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86年10月28日發布了《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其中明確規定期貨經紀商可以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並擔任期貨交易輔助人。然而,期貨信託事業的名稱在標示時應標明「期貨信託」字樣,除非該業務已根據第三章中的規定而兼營期貨信託業務,才不需要在名稱中使用「期貨信託」字樣。 參考資料: 1. 期貨交易法 2.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3.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相關法規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 4 條規定:「期貨信託事業之名稱應標明期貨信託字樣。但依第三章規定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不在此限。」(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