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交易輔助人事業管理規則》第9條的規定如下: 1. 證券交易輔助人應該依照主管機關訂定的標準規範,與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及與證券交易所等相關機構共同訂定的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證券交易輔助人需要制定內部控制制度。 2. 證券交易輔助人的經營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章程和前款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 3. 第一項內部控制制度的訂定或變更應該報經董事會同意並保留備查;如果主管機關或證券相關機構發出通知要求在期限內變更,則應該在期限內進行變更。 參考資料: - 《證券交易輔助人事業管理規則》 - 證券暨期貨市場與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相關機構 之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 主管機關依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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