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21

快速跳轉
  1. 1.槓桿交易商經營務,應由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應佩帶工作證。
  2. 2.槓桿交易商之負責人及業務員之登記、異動,應由所屬槓桿交易商向同業公會辦理,經登記不得執行職務。
  3. 3.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前項之登記;已登記者,應予撤銷: 一、有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二、不符合第二十三條規定準用之人員資格條件。 三、違反前條規定。 四、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之活動,顯示其不合擔任負責人或業務員。
  4. 4.槓桿交易商負責人及業務員有異動者,槓桿交易商應於異動後五個營業日內,向同業公會申報,並辦理工作證之換發或繳回,所屬槓桿交易商在辦理異動登記前,對各該人員之行為仍不能免責。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21條規定了以下事項: 1. 槓桿交易商經營業務必須由登記合格的業務員執行,並且業務員在執行業務時必須佩戴工作證。 - 每位業務員在執行業務時必須持有有效的工作證。 2. 槓桿交易商的負責人和業務員的登記和異動必須由所屬槓桿交易商向同業公會辦理,非經登記不得執行職務。 - 槓桿交易商必須通過向同業公會申報來辦理負責人和業務員的登記和異動。 3.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登記,如果已經登記,則應予撤銷: - 一、有本法第28條規定的情況。 - 二、不符合第23條規定準用的人員資格條件。 - 三、違反前條規定。 - 四、未按第23條規定準用參加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並成績合格。 - 五、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活動,顯示其不適合擔任負責人或業務員。 - 如果業務員符合上述情況之一,則不能進行登記,如果已經登記,則必須撤銷登記。 4. 槓桿交易商的負責人和業務員發生異動時,槓桿交易商必須在異動後5個營業日內向同業公會申報並換發或繳回工作證。在辦理異動登記前,槓桿交易商仍對該人員在異動期間的行為負有責任。 - 當槓桿交易商的負責人和業務員發生異動時,槓桿交易商必須在異動後的5個營業日內向同業公會申報,並對工作證進行換發或繳回。在辦理異動登記之前,槓桿交易商仍對該人員在異動期間的行為負有責任。 以上資訊參考自證券及期貨管理委員會之相關法規文件,最新版本可參考證券及期貨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 21 條規定:「槓桿交易商經營業務,應由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應佩帶工作證。槓桿交…」(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