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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 第 39 條(金融及經濟研究工作)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行為配合金融政策之訂定及其業務之執行,應經常蒐集資料,編製金融統計,辦理金融及經濟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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