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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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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廠置秘書一人,辦理綜合性方案之擬訂,工作考成、印信典守及指定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第5條,中央造幣廠設有一名秘書,負責擬定綜合性方案、考核工作表現、管理印章,並處理指定的事項。根據這一條規定,這位秘書的職責包括幫助中央造幣廠進行相關工作的規劃和組織,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這位秘書還有負責保存和管理印章的責任,以確保印章的安全和正確使用。此外,秘書還可以被指定處理其他指定的事項,這可能包括與廠內其他部門的溝通和協調,以及解決日常運營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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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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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第 5 條規定:「本廠置秘書一人,辦理綜合性方案之擬訂,工作考成、印信典守及指定事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