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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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生產業務之規劃改進事項。 二、關於研究發展工作之推動事項。 三、關於工具、模具及零配件圖案管理事項。 四、關於生產計畫之釐定、生產標準之審查、生產進度之查催及生產成果統計、分析與編報事項。 五、關於生產工作分配調度事項。 六、關於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業務事項。 七、關於承接、銷售一般鑄品業務事項。 八、其他有關生產管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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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第7條的規定,企劃科負責以下事項: 1. 規劃和改進生產業務的事項。 2. 推動研究和開發工作的事項。 3. 工具、模具和零配件圖案的管理事項。 4. 確定生產計畫,審查生產標準,監督生產進度,統計、分析和報告生產成果的事項。 5. 生產工作分配和調度的事項。 6. 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業務的事項。 7. 承接和銷售一般鑄品業務的事項。 8. 其他相關的生產管制事項。 參考資料: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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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