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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薪給、獎金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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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 1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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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人員之薪給,除總裁薪給由本行報請行政院
核定
外,其餘人員薪給,由本行
衡酌
經營目標、業務特性、負擔能力,並參考一般公務人員待遇調整幅度及個別職務狀況,在年度用人費支付限額內訂定基準,由總裁核定。營運如發生虧損,除政策因素外,不得調薪。
本行人員之薪給,除派駐國外服務者外,不得高於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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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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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任(派)免遷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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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薪給、獎金及福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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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考核獎懲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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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退休、撫卹及資遣 §32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附則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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