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 51 條
本行為辦理本準則所定之人事管理事項,得運用本行既有人員與設施,辦理本行人員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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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 51 條規定,中央銀行為處理本準則所定之人事管理事項,可以使用該行現有的人員和設施,辦理該行人員的存款事宜。這表示中央銀行可以提供相關服務,讓該行的人員可以進行存款等相關業務。例如,中央銀行可以提供專用的存款窗口或系統,供該行的人員進行存款操作。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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