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 52 條
本行為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得辦理本行職員之訓練及進修;其實施事項,由本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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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52條,該條規定中央銀行為了促進人力資源的發展,可以辦理本行職員的訓練和進修。而具體的訓練和進修事項則由中央銀行自行決定。這表示中央銀行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訓練和進修計劃,以提升職員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參考資料: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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