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 54 條
本行為應業務需要,得聘用人員,其名額不得超過年度預算員額百分之十五;其人事管理事項,得比照本準則相關規定辦理,並於契約中約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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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 54 條規定,中央銀行為應業務需要,得聘用人員,聘用名額不得超過年度預算員額的百分之十五。在聘用人員的人事管理事項上,可以參照該準則中相關的規定辦理,并且需要在雇用合約中明確約定這些事項。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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