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報票據遺失防止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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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偽報票據遺失,以保障執票人權益,依中央銀行管理票據交換業務辦法第二條及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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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偽報票據遺失防止辦法第 1 條是依據中央銀行管理票據交換業務辦法第二條及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訂定的。根據最新的中央銀行管理票據交換業務辦法,其目的在於防止偽報票據遺失,以保障執票人的權益。該辦法的具體內容可以參考中央銀行相關的法規文件,以瞭解措施和流程。特別提醒的是,我無法提供完整的參考資料或最新的法規條文,因為我無法在互動中提供即時更新的資訊。建議您查閱相關法規和指南以獲取具體信息。
- 第二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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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