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 6 條
- 1.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於檢附所填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由銀行業向本行申請核准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 一、公司、行號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等值五千萬美元之必要性匯款;團體、個人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等值五百萬美元之必要性匯款。 二、未滿十八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自然人,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匯款。 三、下列非居住民每筆結匯金額超過等值十萬美元之匯款: (一)於中華民國境內承包工程之工程款。 (二)於中華民國境內因法律案件應提存之擔保金及仲裁費。 (三)經有關主管機關許可或依法取得自用之中華民國境內不動產等之相關款項。 (四)於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取得之遺產、保險金及撫卹金。 四、其他必要性之匯款。
- 2.辦理前項第二款所定匯款之結匯申報者,除已結婚者外,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並共同於申報書之「申報義務人及其負責人簽章」處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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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6條規定四類匯款(公司大額累積、未成年大額、特定非居住民、其他必要性)須經中央銀行事前核准始得結匯。
Q · 大額換匯或幫未成年小孩匯錢,要先經央行核准嗎?
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6條,四類匯款須先經銀行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才能結匯:公司年累積結匯逾五千萬美元(團體個人逾五百萬美元)的必要性匯款、未滿十八歲者單筆結匯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特定非居住民每筆逾十萬美元的工程款/擔保金/不動產款/遺產保險金,以及其他必要性匯款。關鍵是「事前」:沒核准前銀行不會受理,不能先換再補件。
白話解讀
大部分換匯都是填張單子就能辦,但有四種情況不一樣:央行不先點頭,你連一塊錢都換不了。公司、行號一年累積結購或結售外匯超過等值五千萬美元、團體或個人超過五百萬美元的必要性匯款,要事前申請核准。未滿十八歲、領有身分證或一年以上居留證的人,單筆結匯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也要走核准程序,而且除非已婚,否則得由法定代理人一起簽章。還有特定非居住民的工程款、提存擔保金、買不動產的款項、繼承的遺產保險金,每筆超過十萬美元也要核准。這條的關鍵字是「事前」:不是先換再補件,是沒核准就不能換。把這條和第四條、第五條放在一起看,你會發現整個結匯制度是三層門檻,小額逕行申報、中額銀行確認、大額央行核准。
法律定性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6條為新臺幣結匯三層門檻中的最高層級,規範須「事前」取得中央銀行核准始得辦理的四類匯款,涵蓋公司與個人的大額累積結匯、未成年人大額結匯,以及特定非居住民的工程款、擔保金、不動產與遺產相關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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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匯申報辦法第6條是什麼?▾
規範須央行事前核准才能辦的四類結匯,是結匯三層門檻的最高層。
Q2公司換匯到多少要央行核准?▾
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逾等值五千萬美元的必要性匯款(團體個人逾五百萬美元)。
Q3未成年小孩匯大錢要爸媽簽章嗎?▾
未滿十八歲且未婚者單筆結匯逾新臺幣五十萬元,須法定代理人代辦並共同簽章。
Q4外國人匯出在台遺產要核准嗎?▾
非居住民匯出在台依法取得的遺產、保險金、撫卹金每筆逾十萬美元須央行核准。
Q5可以先換匯再補核准文件嗎?▾
不行,本條是事前核准制,沒核准銀行不受理。
Q6拆單規避核准會怎樣?▾
化整為零規避申報可依管理外匯條例第20條裁罰。
Q7核准要準備什麼文件?▾
申報書加各類證明(工程合約、提存證明、繼承與完稅文件等),經銀行轉送央行。
Q8這條和第4、第5條差在哪?▾
第4條小額逕行申報、第5條中額銀行確認文件、第6條大額須央行事前核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tier_4 | tier_5 | tier_6 |
|---|---|---|---|
| 適用情形 | 小額一般結匯 | 需文件佐證的中額交易 | 四類大額/特殊匯款 |
| 程序 | 填申報書逕行辦理 | 檢附合約/核准函經銀行確認 | 經銀行向央行事前申請核准 |
| 時間點 | 即時 | 備齊文件即可 | 須先取得核准(事前) |
| 依據條文 | 第4條 | 第5條 | 第6條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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