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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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應依誠實信用原則提供交易資訊及執行業務。除法律或本行另有規定者外,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不得洩露客戶業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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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第13條,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有以下的責任和限制: - 提供交易資訊: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應該根據誠實信用原則,提供客戶所需的交易資訊。這表示他們需要確保提供客戶正確且可靠的資訊,以協助客戶做出明智的交易決策。 - 執行業務: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需要處理與業務相關的各種事務,包括委託交易、帳戶管理等。在執行業務時,他們應該嚴格遵守相關法律和規定,確保業務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 保密客戶業務資訊:除非法律或本行另有規定,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不得洩露客戶業務資訊。這意味著他們需要嚴格保護客戶的隱私和機密性,不得將客戶的交易資訊透露給任何未經授權的第三方。 這些責任和限制的目的在於確保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以誠信和負責任的態度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並保護客戶的權益和隱私。參考資料:中央銀行「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Example: 為了確保客戶的資訊安全和保密,某外匯經紀商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處理客戶交易時,絕不會洩露客戶的帳戶資訊或交易紀錄給其他公司或個人,除非有法律規定或經客戶明確授權。這種保密措施有助於建立客戶對該公司的信任和忠誠度,並確保他們的資訊在交易過程中得到適當的保護。
- 誠實信用原則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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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