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保險業者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時,除非本辦法另有規定,應由其總機構備文,並檢附第6條所規定的文件向中央銀行申請許可。而外國保險業者要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時,則需由其在台灣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備文,並檢附第6條所規定的文件向中央銀行申請許可。 以上回答參考資料: -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