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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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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員對於檢查事項,應負守密責任,檢查後對於受檢機構之業務情形,除呈報外,不得對外洩漏,或告知受檢機構。但領隊檢查人員得於檢查期間邀集有關人員,就檢查事項充分溝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13條,檢查人員在進行檢查時,有責任保守檢查事項的秘密。檢查結束後,對於受檢機構的業務情況,除了要向上級主管機關呈報外,不得對外洩漏,或告知受檢機構。不過,領隊檢查人員在檢查期間可以邀集相關人員,就檢查事項進行充分溝通。 參考資料: - 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最新修正日期:2018年10月30日) - 銀行法第20條第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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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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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 13 條規定:「檢查人員對於檢查事項,應負守密責任,檢查後對於受檢機構之業務情形,除呈報外,不得對外洩漏,或告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