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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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工作目標如左: 一、瞭解各種金融機構各項業務情形,著重於資金運用是否安全,以及業務營運方針是否符合當前金融政策。 二、檢查各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有無違反金融法令及政府命令之規定。 三、檢查各種金融機構辦理業務之方式及手續是否合理,能否配合政府發展經濟之要求。 四、從金融機構實際業務中檢討現行金融法令之得失利弊及應興應革事項。 五、內部控制制度及營運系統之評估,業務經營績效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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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3條規定了本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的工作目標。這些目標包括了以下幾點: 一、瞭解金融機構各種業務的情況,特別關注資金運用是否安全,以及業務營運方針是否符合當前金融政策。 這表示中央銀行在檢查過程中會評估各金融機構的資金使用情況,以確保安全性,同時也考慮到金融政策的要求。 二、檢查金融機構是否違反金融法令和政府命令的規定。 中央銀行會檢查金融機構的業務運營,以確保它們遵守金融法規和政府命令。 三、檢查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和手續是否合理,是否能夠符合政府發展經濟的要求。 中央銀行會檢查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和手續,以確保它們是否合乎規範,能夠配合政府的經濟發展要求。 四、檢討現行金融法令的優缺點以及應該興革的事項。 中央銀行通過實際檢查金融機構的業務,來評估現行的金融法規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和營運系統,並分析業務經營的績效。 中央銀行會評估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營運系統,並分析業務的經營績效。 基於上述的解釋,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3條主要是為了確保金融機構的業務運營安全、合法,並且能夠符合政府的政策要求。同時,它也評估和檢討現行的金融法規,並提供改進建議。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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