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條例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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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辦事細則,由本館擬訂,報請教育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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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條例第11條,本館辦事細則由本館擬訂並報請教育部核定。這表示國立歷史博物館有權制定其內部的辦事細則,並且在最終核定前需要經過教育部的審核。此條例主要是為了確保博物館的運作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章制度。具體辦事細則的內容會根據博物館的需求和特殊情況來制定。參考資料可參考國立歷史博物館相關法規和組織章程,以便了解更多詳情。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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