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 15 條
快速跳轉
本基金會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之會計年度一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 15 條規定,本基金會的會計年度應與政府的會計年度一致。这意味着国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會計年度应与政府機關的會計年度相同,一般而言,政府的會計年度是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該條規定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財務報表和政府的財務報表能够在相同的時間框架内编制和比较。这有助于保持财务透明度和一致性,方便與政府的財務相關工作協作以及做出相應的財務决策。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https://as-ebook.ebook.hyread.com.tw/book/12763?fbclid=IwAR1AKF5qJgjg8cGT0GOH_BKw8Y7H3051U2CwC_F8Eqj7441cqP9d_CfFziQ
立法沿革 1 版
(0830929 制定)
本基金會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之會計年度一致。
立法理由本基金會之主要經費來源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爰明定其會計年度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以利作業。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30929 制定)
本基金會之主要經費來源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爰明定其會計年度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以利作業。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