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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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辦理全國體育業務,特設體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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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1條規定了教育部為辦理全國體育業務而特設體育署。根據此條規定,教育部設立體育署,其負責辦理全國范圍內的體育業務。 參考資料: - 教育部網站:https://www.edu.tw/
立法沿革 1 版
(1010120 制定)
教育部為辦理全國體育業務,特設體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立法理由體育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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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 制定)
體育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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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