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評會委員會議於評議前認為必要時,得推派委員三人至五人審查,委員於詳閱卷證、研析事實及應行適用之法規後,向委員會議提出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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