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2

快速跳轉

本辦法所稱高級中學以下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 ,係指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經本部准立案 (含原台灣省教育廳核准立案) 之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高級中學進修學校、職業學校進修學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第2條,所指的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包括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和經教育部核准設立的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高級中學進修學校以及職業學校進修學校。該辦法的目的是規範學校在處理學生申訴案件時的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O0000073)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高級中學以下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 ,係指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經本部核准立案 (含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