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特藏文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珍貴圖書文獻典藏政策與作業之規劃、協調、督導及推動執行。 二、國家珍貴圖書文獻保存修護技術之研發改進、各類重製技術之引進及推動執行。 三、國家珍貴圖書文獻閱覽流通政策與服務規範之研訂及增修。 四、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之訪查、整理及閱覽參考服務。 五、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之考訂、撰述整理、利用教育及展覽推廣。 六、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保存重製與其交流、行銷、加值應用之規劃及推動執行。 七、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維護修補及學術合作計畫之規劃、教育推廣及推動執行。 八、圖書文物與臺灣出版產業相關典藏品之典藏規劃。 九、漢學研究學術書刊與書目索引之編印、出版及發行。 十、其他有關特藏文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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