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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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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得視業務需要,定期召開顧問會議,由館長召集,出席人員如下: 一、顧問。 二、副館長。 三、館長指定之人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請有關單位主管或人員列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第24條,國家圖書館可以根據業務需求定期召開顧問會議,由館長召集。顧問會議的出席人員包括顧問、副館長以及館長指定的人員。此外,必要時也可以邀請相關單位的主管或人員列席會議。舉例來說,如果國家圖書館正在進行一個重要的業務計劃,館長可能會召集顧問會議,並邀請相關單位的主管或人員參與討論和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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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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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第 24 條規定:「本館得視業務需要,定期召開顧問會議,由館長召集,出席人員如下: 一、顧問。 二、副館長。 三、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