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設館務會議,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集之,由館長主持,其出席人員如下: 一、副館長。 二、秘書。 三、組(處、中心、室)主任。 四、館長指定之人員。 前項會議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根據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第 23 條的規定,國家圖書館每個月必須舉行一次館務會議,並且在必要時可以臨時召集。此會議由館長主持,出席人員包括副館長、秘書、組(處、中心、室)主任以及館長所指定的人員。根據該條規定,該會議還可以通知相關人員列席。 例如,如果國家圖書館需要討論某個特定部門的事務,館長可以指定該部門的主任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會議。而這些會議不僅是固定每個月一次,還可以在需要時臨時召集,以解決特定的事務或問題。透過這些館務會議,可以確保國家圖書館的各個部門之間的合作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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